我们每一个人时时刻刻都被各种各样的声音所包围着,然而在这些声音里里面的绝大多数都是我们所不需要的,也就是时常被提起的噪音。
而在城市不断推进噪声治理的同时,市民对“安静”的诉求从未间断。有统计显示,在环保热线举报平台中,噪声投诉长期居高不下,位居各污染要素第二位,仅次于大气污染。
如今的“噪音”概念并非古已有之。在《噪音的历史》一书中,英国学者迈克·戈德史密斯(Mike Goldsmith)认为,将噪声视为“不需要的声音”这一现代概念,几乎是与城市的诞生同时出现的。
天津理工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张杰研究发现,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人们一度“把噪声当作国民经济复苏的标志而加以歌颂”。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国内才扩大噪音调查和测量的城市和地区范围。
那么西安噪音治理的需求和管理之间的差距在哪?

根据最新草案,将围绕强化规划源头防控、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准确界定防治对象、完善主要噪声源管理措施、强化违法处罚等方面展开,正是从管理机制层面,堵住过去有法难为的“漏洞”。
不过,更难弥合的是不同群体在噪声认定上的认知差距。如果重新审视作为社会建构的噪声,就能发现其背后所暗藏的政治经济学。
加列特·基泽尔(Garret Keizer)在《噪音书》中指出,“噪音就是权力”。他提到,“在莎士比亚戏剧中,皇家人士登台,导演会提示高音双簧管演奏,这是一种声音嘹亮的喇叭;在古老中国的法庭上,判决也总是伴随着锣声”——对于一部分人而言的噪声,对于另一些人却具有重要价值。
而到安静权愈加重要的现在,这种权力关系更渗透到噪声的方方面面。最基础的问题诸如:噪声应该由谁来认定?标准在哪?无一不代表了不同人群不同利益之间的博弈。
也因为此,在有关广场舞噪声的报道中,通常能看到一些不一样的声音:比如在噪声标准面前,广场舞者担心“音乐效果不尽如人意”;更有甚者视分贝仪为无物,将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作为捍卫跳舞权利的一种方式。
从这一点出发,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所谓的“噪音”治理也不应被简单视为被“消除”的对象。更重要的是,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能否尽可能得到公平的体现和满足。
说到底我们人也是社会性的群居动物,这个“群”怎么来分在每个人看来都不一样也是时刻都在变化着的,对同一个群体来说对噪音的看法也只是相对接近而不是绝对相同,所以这才是噪音治理最大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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