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噪声治理:交通道路噪声污染如何应对
西安噪声治理:交通道路噪声污染,我们如何应对?
近日网上有人提问:我住在花都一个楼盘,小区在高速路旁边。我在阳台测的噪音超过80分贝,远远高于55分贝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受其影响的居民大概有800多户。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就相关方面进行约定,我们该怎么处理?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云松:市民往往在交楼后才发现噪声污染,很难跟开发商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音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音影响的措施”。这表明,开发商在开发楼盘时应该考虑到高速公路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措施项目建设在先,必然存在一定的噪音污染,有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采取必要措施。
根据购房合同产生的附随义务,市民可要求开发商出资建设隔音墙或采取其它有效隔音措施,或者要求补偿损失。但是如何计算损失,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计算方式,所以较好还是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不予理睬,建议多人共同起诉开发商。当然,这也要求我们在购房时不仅要考虑交通便利,更要考虑交通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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